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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理明细
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1、企业名称预约登记
⑴所需材料:
①设立外资企业的请示;
②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③外方合法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属自然人投资应提供投资者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④外经贸局立项批文。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200元/个。
2、办理企业代码
⑴所需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⑶收费标准:253元/个。
3、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⑴所需材料:
①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②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章程;
③消防、环保证明手续(如涉及到行业主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证明);
④外方资信证明;
⑤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正、副总经理推荐书(聘请书);
⑥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企业领导成员履历表、联络员登记表;
⑦如外方投资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⑧如外方投资者是法人,应提供外方法人董事会决议。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300元/个。
4、申领营业执照
⑴所需材料:上述所有材料。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
①注册资本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额的0.8‰收取;
②注册资本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
③注册资本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
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
1、企业名称预约登记
⑴所需材料:
①合资、合作意向书;
②外方合法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如属自然人投资,应提供投资者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③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200元/个。
2、办理企业代码
⑴所需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⑶收费标准:253元/个。
3、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⑴所需材料:
①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②项目可行性报告;
③企业合同、章程;
④消防、环保证明手续(如涉及到行业主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证明);
⑤外方资信证明;
⑥合资、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正、副总经理推荐书(聘请书);
⑦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企业领导成员履历表、联络员登记表;
⑧如外方投资者是法人,应提供外方法人董事会决议。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300元/个。
4、申领营业执照
⑴所需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及中方企业资产负债表。
⑵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⑶收费标准:
①注册资本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额的0.8‰收取;
②注册资本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
③注册资本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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