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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民政府文件

      邮政发[2008]12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高邮市2008年

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考核办法及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高邮市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 考核办法及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高邮市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2008年是我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高邮”,实现“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追赶跨越发展的第一年,做好2008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对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发展为上、工业为首、项目为本、招商为要”的理念,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务实招商引资举措,以大招商带动大发展,以大开放推动大跨越,全面提高全市招商引资的水平和成效,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市招商引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二、目标任务

全年协议注册外资确保3亿美元,力争3.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2%、100%以上;协议注册外资实际到账确保1亿美元,力争1.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7%、100%以上;实际利用民资确保165亿元(其中域外民资110亿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新增民营注册资本确保53.2亿元,力争56亿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争取国家、省政府资金到账7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 创新方法,科学招商,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和成效。

1、突出招商引资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项目,大力推行产业链招商。

产业集聚优势是吸引外资投向的主导力量,我市现有的四大主导产业、十大产业集群是对外招商的核心优势。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资源特色,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各自的产业定位,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订产业链招商方案,精心包装产业链招商项目,围绕产业链高端、断层,引进产业支撑、拉动、配套型项目,推进我市逐步实现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型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

利用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加盟。 ①在新能源方面,着重围绕光伏产业链前延后伸,招商重点为引进单晶硅、切片扩产,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太阳能蓄电池、太阳能电源控制器、逆变器及光伏发电系统集成等;着重抓好顺大公司单晶硅及破方切片的扩产、华富公司的外资并购生产光伏蓄电池等。同时,积极寻求风光互补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方面的项目。②在新光源方面,着重围绕“中国道路照明制造基地”品牌,招商重点为引进超高压气体放电灯、高效节能荧光灯、LED。着重抓好在建的美锋公司金卤灯、高压纳灯第2、3条线的到位投产,在手的高光公司合资扩产高效节能灯、深圳中兴公司无极灯及LED外延片等项目。③在新材料方面,着重围绕电子线路软板、硬板、中高压电极箔等电子专用新材料,引进薄膜开关、背光模组、中高压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项目;着重抓好在建的华盟、传艺公司电子线路硬、软板项目的到账、投产,在手的木塑制品、海绵钛及钛合金带材、焊管等。 利用终端产品和核心产品优势,吸引龙头企业、配套企业落户。 着重围绕我市的石油钻机、水轮发电机、柴(汽)油发电机、煤矿、钢铁液压成套设备、电动工具、超高压电缆等,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股、并购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投资建厂,并着重抓好曙光公司超高压电缆、金飞达公司电动工具的合资、并购。 利用轻纺企业群体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 着重围绕我市服装、箱、包、鞋、棉纱等,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生产商加入,引进面辅料、配套件生产企业落户。 利用农副水产品、三产旅游、社会事业等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入 。 着重围绕我市“绿色五业”做大做优,重点引进“产加销一体化”产业基地、高效农业示范园等项目;着重围绕三产旅游、社会事业资源,重点引进生态旅游风景区、度假村及城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突出招商引资的重点地区,大力优化驻点招商。

国内招商重点面向长三角、珠三角,重点盯住苏、锡、常、沪、杭、甬;国外招商继续拓深港、澳、台,拓展日、韩、东南亚,拓宽欧美。

优化整合驻外招商人员,合理布局驻外招商办事处。在沿海地区择优布点20个左右,每个点3-5人,由一名副乡局级领导带队,全市形成70-80人的专职驻外招商队伍。驻外领导与招商人员由各乡镇、园区、部门选派。选派驻外招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由原单位发放,驻外办事处的活动经费由带队领导及驻外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各乡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都要大力支持、专项安排、足额保障。各驻点的工作由带队领导负责,全市驻外招商工作由市招商局统一组织协调。驻外招商工作要打破乡镇、园区、部门之间的界限,招引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推荐给相应园区和乡镇。

3、突出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企业招商。

要围绕现有企业新品开发、提质扩产及产业链的前后延伸寻找合作伙伴,引导、鼓励重点企业瞄准世界500强、全国300强中有关联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强合作,力争以大引大、以强引强。全市年销售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积极寻求与外资合资合作,与国内外大集团、大公司挂靠联合、与院校和科研院所结成产学研联合体。

要引导已落户企业增资扩股。坚持引进一个、发展一个,力促已落户企业年内增资扩股30%以上,实现扩大一个、带来一批、影响一片。

要鼓励企业运用资本运作。注重利用国内外各类贷款、基金和投资公司的资金,做好以项目引资的文章。通过在境内外包装上市、募股上市、买壳上市等方法,实现企业从产品运作到资本运作的跨越。

4、 突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招商活动的实效。

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专职招商人员不少于本机关人员10%的要求,对内选优、对外聘优,把优秀复合型人才汇聚到招商第一线,要加强对驻外招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调整、充实驻外招商队伍、巡回招商队伍及项目对接服务队伍。同时要推行委托招商,至少与1家知名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商协议。

要本着“务实、创新、高效”的原则,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各类招商活动。全市面上侧重于组织好大型综合性主题招商活动,每季形成高潮。各专线领导小组条上例行组织好专题招商推介、签约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侧重于组织好专项招商活动,每天要有招商人员在外寻项目,每旬要有领导在外谈项目,每月要有主要领导带领小分队跑项目、促项目。

5、突出招商选资,大力提高引进项目的质量。

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要负责引进五大类项目:①先进制造业,着重引进产业链长、带动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包括传统制造业升级换代类项目;②创新型产业,着重引进“三新”(新能源、新材料、新光源)方面的项目,包括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加快招商引智、创业招商、科技招商的步伐;③环保产业,着重引进无污染、低消耗的节能清洁型生产项目和治污项目;④现代农业,着重引进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项目;⑤现代服务业,着重引进生产性服务性项目,积极寻求国际服务外包类项目。 坚决抵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转移项目。要着重引进有科技含量、有品牌优势、有市场依托的项目,控制低产出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以及工艺落后项目。

(二)加大投入,培育特色,进一步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

各园区要以规划为纲,实行有序化开发;以产业为主,实行特色化开发;以资源为本,实行集约化载发;以机制为先,实行市场化开发;精心打造以特色产业为基础、以优质企业为主导、促进产业分工协作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

市经济开发区要全面完成“八路三桥”建设任务,加快发展电子电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把园区办成大集团、大公司和高技术、高税收、高效益项目的集聚区。鸭业园区(城南经济新区)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型纺织材料等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品牌食品生产企业,形成城市工业和城市新区和谐共生的崭新局面。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招商,加快发展新光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快出形象、快出效果。各乡镇工业集中区要张扬特色,在“一镇一业”上多下功夫,把特色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板块经济的形成。

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园区对项目的承载能力。要严格按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科技含量、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供应土地,重点保障重大项目、高科技项目用地;加大可租可售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鼓励入园企业建多层厂房,鼓励园区企业增资扩股、股权并购,实现“零地招商”。开发区、光电产业园、鸭业园区中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项目、其他园区中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要积极引导、鼓励大企业、大项目向开发区、鸭业园区、光电产业园集中,凡是由园区、乡镇引介到其它园区、乡镇落户的项目,招商实绩原则上各计算一半,项目产生的税收乡镇、园区留成部分,引介单位和实施单位原则上前三年按5∶5比例分成,后四年按3∶7比例分成,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常抓不懈,从严整治,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要营造亲商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高邮最大的优势就是高邮人”主题招商系列活动,使“人人都是环境、事事体现效率、处处展示形象”成为广大干群的共识和共为。大 力宣传、表彰我市招商引资的先进典型,着力渲染、营造“亲商、高效、诚信、和谐”的浓烈氛围。

二是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努力打造高效率政府,简化办事程序,透明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受理、全程代办、并联审批、限时办 结”功能,坚决杜绝部门之间互为前置,互相扯皮推诿现象。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扎实推行专门队伍服务,继续实行重大项目集中会办制、评议机关作风制、市领导“逢十接待日”制度和“投资者服务月”活动。

三是要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严格执行好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执 行不到位或通过中介机构变相收费。对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重大项目继续实行“一事一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要营造公开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大“ 绿卡”保护制、检查准入制、处罚申报制、收费登记制、一次投诉查实下岗或转岗制、举报奖励制等一系列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曝光、严肃处理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平安高邮”、“法治高邮”建设,坚决依法破解拆迁难、开工难等问题,确保社会安定、百姓安宁、投资安全。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组织程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 面对招商引资的激烈竞争和要素制约,全市上下要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来抓,牢牢坚持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不动摇,继续推行条块结合、分层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总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其他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全力抓好各自分管条线的招商引资工作,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乡镇(园区)、驻外招商办事处、重点企业、重大招商项目,对其招商引资进行督查、指导、协调、服务;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好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组织领导网络,建立专职的招商班子,配齐配足招商人员,继续大力推行党政主要领导“AB角”工作制和“2/3”工作法,主要领导要把谋大项目、抓大项目、建大项目、服务大项目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外出招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重要客商主要领导亲自接待,重大项目洽谈主要领导亲自参加, 难点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各园区、乡镇、有招商任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招商引资的 第一责任人,切实推行园区、乡镇党政负责人和有载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注册外资实际到账目标责任保证金制度。园区、乡镇当年完成注册外资实际到账50%以下的,在全面小康建设标兵、先进单位评比中降一档处理,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书面说明,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终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是强化督查、激励机制。继续实行招商引资月度排名、通报制,双月讲评观摩制,签约 项目跟踪、督查制,“红黄牌”排序汇报制,双月集中开工制;加大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力度,推行招商引资百分考核制,实行集中签约开工项目、重大项目、驻外办事处加减分制,增设完成实际利用外资任务序时奖、引进项目质量奖等,完善强化考核奖励办法;加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力度,切实推行重大项目评估机制、决策机制、推进机制、督查机制。

高邮市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各乡镇,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机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1、新增协议注册外资额、注册外资实际到账额、新增民营注册资本;

2、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和重大域外民资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驻外招商办事处情况。

三、考核办法

1、 实行百分考核制。按照注册外资实际到账、协议注册外资、新增民营注册资本的完成率(实绩/市下达目标)加权考核计分,三项指标的权重分别为60%、20%、20%。其中协议注册外资和新增民营注册资本单项最多不超过40分。

2、实行集中签约、开工项目加减分制。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参加签约活动的参会率、签约项目任务完成率均为100%,签约项目当年到账率不低于60%、到账项目当年开工率不低于60%。按每次市集中签约活动下达目标签约数,每增加1个协议注册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或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域外民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加1分,每减少1个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5分。集中签约项目当年到账率、到账项目开工率在60%-50%之间的分别扣2分(不含下限,下同),50%-40%之间的分别扣4分,40%-30%之间的分别扣6分,最多分别扣10分。

3、实行重大项目加分制。凡引进、新办协议注册外资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新增民营注册资本4000万元、8000万元、1.5亿元、2.5亿元以上的域外民资项目),且当年实际到账40%以上并开工建设,每个项目分别加考核分3分、5分、10分、15分(房地产外资项目按50%折算加分,房地产民资项目不加分)。

4、驻外招商办事处考核。按市有关文件要求,对驻外招商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招商成果等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在考核得分中进行加减,最多不超过20分。

四、奖励与表彰

1、招商引资完成任务及项目质量奖

(1)利用外资奖。对当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协议注册外资、注册外资实际到账年度目标任务的园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给予利用外资奖励。奖金按当年每实际到账10万美元,奖励500元人民币;每超10万美元,奖励1000元人民币。

(2)利用民资奖。对当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实际利用民资、实际利用域外民资、新增民营注册资本金、新增私营企业数且当年新增公司制民营注册资本占新增民营注册资本实际完成数40%以上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给予利用民资奖励。奖金按新增公司制民营注册资本金每到账100万元,奖励100元;每超100万元,奖励200元。

(3)争取国资奖。对当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争取国资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将争取额与完成率进行综合加权,取前五名授予争取国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2万元。

(4)设立完成外资任务序时奖。对每提前1个季度完成全年注册外资实际到账目标任务的园区、乡镇、有关部门,奖励5000元。

(5)设立引进项目质量奖。新批准注册外资(含当年增资)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2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或新增民营注册资本4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上、1.5亿元以上、2.5亿元以上域外民资项目),且当年实际到账40%以上并开工建设的,分别奖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特别重大项目(协议注册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或新增民资注册资本4亿元以上)将给予5万元以上的重奖。房地产外资项目按50%计奖,房地产民资项目不计奖。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对完成市下达协议注册外资、注册外资实际到账、新增民营注册资本目标任务且年终百分考核前五名的园区、乡镇和有载体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完成上述目标任务且年终百分考核前二名的无载体引介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同时授予上述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

3、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

对引进、实施协议注册外资实际到账200万美元、5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或域外民资新增注册资本实际到账1500万元、4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域外民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的其它项目(除房地产项目)的个人(原则上一个项目只有一名先进个人,侧重于第一引介人),由项目引进、实施单位推荐,投资者签字证实,经审核确认后,授予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并发给奖金5000元、10000元。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关于招商引资考核指标的认定标准仍按邮政发[200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对机关部门引介到园区、乡镇实施及园区、乡镇引介到其它园区、乡镇落户的项目,原则上招商实绩各计算一半,也可由引介和实施双方共同商定。引介的项目投产后,所形成的财政收入园区、乡镇留成部分,引介单位和实施单位前三年按5:5比例分成,后四年按3:7比例分成,由市财政局结算。对机关部门引介到园区、乡镇实施的项目,待项目建成投产形成税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验资确认的实际到账注册资本金的1‰-10‰一次性奖励给引介部门。项目引介单位原则上只能有一家,引介单位在所引介项目签约后,应及时向市招商局报送经项目实施载体签章证明后的《引介项目首位申报表》。

3、对年初未下达招商引资目标的机关部门,凡引进1个协议注册外资实际到账1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域外民资注册资本金到账8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经实施载体签章证明、分拆确认,同样给予表彰和奖励。

4、招商项目实施后,项目引进和实施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向市招商局报送《高邮市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调查表》及有关协议、合同等文本原件,项目竣工后,及时报送《高邮市招商引资竣工项目表》备查、备案。

六、组织与领导

1、市四套班子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挂钩园区、乡镇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督查,其奖金按所挂钩的园区、乡镇招商引资奖励金额的10%发放。

2、实行完成实际到账外资目标任务责任保证金制度,园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有载体部门主要领导,每人年初交纳1000元到市招商局专户,年终完成下达实际到账外资任务的将全额返还,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返还;若次年超额完成当年下达目标任务且弥补了前一年缺额的,则连同前一年所扣保证金一并返还;若连续三年没有完成任务则扣除相应保证金不予返还;若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由接替人员履行责任保证金制度。

3、 园区、乡镇当年完成注册外资实际到账目标、任务50%以下的,在全面小康建设标兵、先进单位评比中降一档处理,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书面说明,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年终公务员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4、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会同市优办、机关工委、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工办、经贸局、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步考核结果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会审后提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定。

5、招商引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收回奖金,撤销荣誉称号,对当事人将按党纪政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各园区、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初要将招商引资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制定完善好招商引资奖惩细则,严格奖励考核,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压力传递,确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邮市2008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2:全市2008年向上争取国资任务目标分解表

主题词:综合 目标 分解 通知

抄 送: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印发

打 字:周 燕   校 对:陆康明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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