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

 

——外商投资项目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名称预约登记

(主办:市工商局)

办理企业代码

(主办:市质监局)

编制企业章程 

(主办:市外经贸局)

编制可行性报告、
公司合同及章程

(主办:外经贸局

协办: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等)

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主办:市外经贸局)

申领营业执照


(主办:市工商局)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比例规定

投资总额
Total investment
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比例 
The ration of regstered
capital to total investnent
300万美元以下
70%
300-1000万美元(其中420万美元以下的) 50%(不低于210万美元)
1000-3000万美元(其中1250万美元以下的)
40%(不低于500万美元)
3000万美元以上(其中3600万美元以下的)
33.3%(不低于1200万美元)

独资及合资企业申报材料:
1、独资企业申请表,合资企业合资意向书。
2、投资方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3、投资方银行信用证明。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独资公司章程,合资企业还应有合资合同。
6、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法人证明复印件。
7、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委派书、推荐书。
8、其它文件(如环境评估、消防证明、厂房租赁协议书)。
以上文件一式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