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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人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等)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兄弟地区发送给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 电报。

(三)负责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对请示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纪要、有关重要会议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向上级提供各类信息。

(八)负责办理或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人民代表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

(九)负责市政府的值班联络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处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人民来信来访和有关问题。

(十)按规定管理、使用市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印章、 介绍信。

(十一)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做好办公室内部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制定和实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并参与重要改革试点;检查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问题和对策建议;组织推进企业改革,指导企业内部改革。

(十三)研究和制定全市财贸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财贸系统对党和国家关于财贸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指导财贸系统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十四)检查监督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市委、市政府在处理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协调民族关系,切 实维护和保障全市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负责对市信访局、地方志办公室、接待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的管理。

■ 常设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设8个职能科(均为股级)。

(一)秘书科, (二)综合科, (三)督办科, (四)信息调研科, (五)行政科, (六)保卫科, (七)经济体制改革科, (八)财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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