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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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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村(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 2、主管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纪念建筑物的管理; 3、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指导军干所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查核灾情, 发放救灾款物, 监督检查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5、主管城乡社会困难户临时救济、定期救济、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社会救济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 6、负责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7、负责社区服务和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 8、负责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指导管理,落实扶持保护政策; 9、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调处边界争议纠纷; 10、负责地名更名、命名、资料补查更新工作; 11、主管社团审批登记管理; 12、主管婚姻登记,办理协议离婚; 13、主管收养登记; 14、负责殡葬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工作; 15、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工作; 16、主管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 17、负责民政财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18、指导双拥办的工作; 19、指导市残联的工作; 20、指导市老龄办的工作; 21、负责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2、配合、参与市中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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