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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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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方税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 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印花税、篷席税、遗产与赠予税等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费附加及省、市政府决定征收的基金(费)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征收单位的管理,检查督促征收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办法》,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职能。 (五)监督检查基层征收单位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加强税收稽查工作,查处重大偷抗税案件。 (六)负责全市她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鉴定和清理地方税收法规性文件,加强地方税收法制建设。 (七)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 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研究税收理论和政策,掌握税收动态,解答税务咨询;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运用政策、信息、智力、 资金、管理等多种形式开展促产增收活动, 积极培植税源,促进经济发展。 (八)负责全市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组织干部教育和培训,做好全系统科(所)、分局长的任免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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